在深圳什么情况下房屋不能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在深圳当我们急需资金资金周转的时候,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时最好的方式,申请贷款的额度较大,期限也较长,但是你知道在深圳有哪些房子是不能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吗?
(1)文物保护建筑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2)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3)公益用途房屋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4)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已经办理过抵押贷款,但是贷款未结清,银行拥有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
(5)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银行对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6)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7)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8)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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