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申请购房贷款你应该知道的注意事项
有很多的北漂族在成名之前大多数居无定所,还有的是居住在昏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我们都知道在北京打拼不容易,我们都想在寸土寸金的北京能够买上一套房子,能够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温暖的小窝。那你知道在北京申请房贷应该知道的一些事项吗,如果你不了解,请跟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
一、在北京首套自住住房是如何认定的呢: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在北京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怎样确定:借款申请人月收入原则上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确定,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采用单位收入证明方式确定月收入。
三、限制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差别化政策内容是什么:从贷款首付款比例方面,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从贷款额度方面,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即不超过80万元。
四、限定高收入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的差别化政策内容是什么:
首先是为避免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北京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月平均工资3倍即14016元。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月收入在14016元(含)以上,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月收入的50%;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夫妻双方月收入之和在28032元(含)以上,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夫妻双方月收入之和的50%。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将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进行调整。
其次是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即不低于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之和。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之和,以保证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住房消费。
五、借款申请人每月须保留的生活费是多少:
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北京市2013年1月1日起,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不低于980元。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每月保留生活费至少980元;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每月保留生活费至少1960元。中心将适时根据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变化,调整借款申请人每月须保留的生活费。
小编在这里特别提醒,如果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最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对于骗贷、贷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正当理由违约的,将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
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你可以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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