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继续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2024-12-31
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需根据调整完善管理制度,国务院将根据试验情况适时调整批复内容。
舆情等级
紧急
舆情评分
正面舆情
舆情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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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国务院批复涉及对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行政法规的调整,直接影响到该区域的国际海运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这表明政府继续支持上海自贸区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促进贸易便利化,对上海自贸区股票概念板块是重大利好消息,需要投资者立即关注并作出相应决策。因此,判定为紧急且正面的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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