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有何特点?办理需哪些条件?
国内信用证是指在国内商品贸易活动中,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国内信用证条款的单据进行付款的书面承诺。国内信用证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必须以人民币计价。
在我国,国内信用证是一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或企业之间的非商品交易结算不能使用信用证。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结算则适用信用证的国际惯例和规则。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限于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
产品特点
国内贸易结算不再只有现金、支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为您提供新途径。
1. 作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国内信用证可以改变您在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开立时即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状况。
2. 作为可以使用银行授信办理的结算业务,国内信用证可以减少您订货资金的占压,降低资金成本。
3. 作为富含多个融资品种的新产品,国内信用证可以协助您获得发货后的银行资金融通,有效改善财务报表。
国内信用证的办理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 在交行开有人民币结算账户,信用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