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同业T+D模式?银行自查同业T+D模式现状
T+D模式的具体交易结构为,首先由出资银行A(相当于“买入返售”中的丙方)为融资企业提供授信,项目行B(“买入返售”中的乙方)通过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等通道,向企业发放资金。B银行提供资金的当天(T日),就将上述资管计划或信托受益权转让给项目银行,并由项目行“名义代持”。直到T+D日,A银行向出资行支付转让价款。项目行的“名义代持”帮助此项业务出表,在会计科目中计为“同业借款”,计提25%风险资本。
简单的说,由于127号文明确了买入返售资产不能是非标,于是T+D模式换个“马甲”变成A行与B行是借贷关系。B行将资产转让给A行后,A行不能及时付款,就约定日后还款付息。B行账面处理就变成“应收款”,而A行则在账面上是“应付款”。
一位股份制银行同业条线人士表示,这样的比较复杂的出表模式同样是监管层严厉打击的,127号文要求实质重于形式,这些所谓的创新产品显然与监管意图相悖。
银行间同业T+D模式现状
央行下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确了商业银行所有同业业务不经过总行授权不得开展,必须由总行统一管理,“允许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开立同业结算账户”,但“应当由一级法人授权”。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用于代理现金缴费、代理支付结算等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投融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用于同业存款(结算性存款除外)、同业借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同业投资等融资和投资业务的账户。
在业内人士看来,规范银行业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有利于在业务治理体系方面实现集中统一管理,而更深层的原因在于,178号文作为两月前下发的127号文的“补丁”,对于银行的进一步规范业务将起到细化与督促作用。
而在文件下发前不足一周,大部分仍在做信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权T+D模式的银行以及准备利用此模式开展业务的银行都不得不紧急拉闸。所谓的同业业务创新再次“无疾而终”,这也是继票据买入返售模式、信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权买入返售模式后,又一个被叫停的业务创新。
某业内人士表示,同业业务市场上,民生银行是较大的资产出售方,买入方以光大、兴业、招商银行为主,但这其中,兴业银行做自己的客户比较多,也就是自己批项目,自己找渠道,自己找资金对接。“但是,就的市场状况,卖家依旧不少,买家却已寥寥,卖方如果想寻求大单子的成交,就必须要压低价格,要知道,虽然监管要求同业业务权限上收总行,但是并没有时间表。事实上,各家银行的分行仍然在做项目,只是更为谨慎,上亿元的单子现在已经不好找下家了”,该业内人士表示。
光大银行某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告诉,大概在今年三季度末,各分行将完成对存量同业业务的全面摸查,主要是对业务结构与是否有衍生产品进行调查,然后对这部分影子银行加以评估,才能最终对同业业务进行定性。虽然从去年年底以来,同业业务对非标资产的监管就已十分严格,但从今年一季度数据来看,仍有以城商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将扩大非标资产作为规模扩张的利器。
“同业业务中的传统项目如同业代付、票据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极低,其利润主要来源其实是非标资产,而银行将这部分业务移到表外是有苦衷的,一个是存贷比受限,一个是这部分业务主要对接的是房地产或者平台贷,很多业务本质上是做不了的。虽然现在央行对于部分符合条件银行定向降准,但这所释放的资金与影子银行达到的量级天差地别,今天堵死了同业买入返售,明天其它渠道又涌现出来,就像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想关上也是很困难的”,光大银行上述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