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用卡分期付款知识全解
上海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申请条件:
使用上海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金额满1000元即可申请分期付款。
上海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申请方法:
1、登录上海银行信用卡官方网站,下载申请表并传真至021-63534950;
2、拨打上海银行信用卡电话:021-962888,向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专员申请办理分期付款业务。
上海信用卡分期付款条款
1、上海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活动适用于上海银行指定信用卡,暨上海银行分期付款卡。
2、除持卡人账户中的取现金额、存款和年费、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费用不得申请分期付款外,其他消费均可申请分期付款。
3、除本申请书另有约定外,本申请书一经签署即为不可撤消
4、持卡人申请分期付款的金额下限不得小于1000元人民币,上限以上海银行规定的限额为准,同时不得超过持卡人信用卡信用额度,若申请金额超过信用额度的,同意上海银行按照持卡人最高信用额度核准。
5、持卡人需在交易后第2个工作日起至最后还款第5个工作日之间申请分期付款。
6、持卡人同意每月按分期付款总额的0.6%支付分期付款手续费,并委托上海银行逐月从持卡人上海银行信用卡账户中扣收。持卡人提前还款的,不得向上海银行或商户请求返还全部或部分已收取分期付款手续费。
“手续费”计算公式:每月手续费=分期付款总额*手续费费率持卡人分期付款申请被核准之后,上海银行按核准后的分期付款总金额对持卡人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作相应调减或冻结,并于每月扣款按持卡人的分期付款应还款额恢复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相应金额的信用额度。持卡人每月按上海银行信用卡账单指定的金额清偿当月分期付款款项。
“每期应还款额”计算公式:每期应还款额=分期付款金额/分期付款核准期数+手续费7、持卡人保证在上海银行信用卡中保留足够的可用额度用于每月支付分期付款债务,若至账单日持卡人上海银行信用卡账户可用额度不足以支付分期付款应还款项(包括当月分期付款金额和利息,下同),同意上海银行以超过持卡人上海银行信用卡可用额度的方式予以扣款,此种情形按超限处理,由此而发生的超限费用和利息等费用,按上海银行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执行,由持卡人承担。
8、若持卡人的上海银行信用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无须经上海银行通知,所有剩余未还分期付款债务将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分期付款债务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持卡人提前销户;
按上海银行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的规定可以强制停卡的情形;持卡人信用卡账务滞纳二个账期(含)以上经催收未还。
9、持卡人填写、签署和递交《上海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申请表》,代表持卡人向上海银行提出上海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的申请。上海银行将在次日后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完成对持卡人的分期付款申请审核工作。
10、有关商品的买卖、商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等事宜均由商户提供,若持卡人与商户间就商品质量、送货、退货、换货及售后服务或其他相关事宜发生争议,持卡人与商户协商处理,持卡人对商品内容有任何疑问,可直接与商户洽谈。上海银行仅提供付款服务,前述争议不影响上海银行对申请人所欠款项的追偿权。
11、本协议未提及的其他事项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上海银行信用卡章程、上海银行与持卡人签订的领用合约的规定执行。上海银行保留最终核准信用卡分期付款金额和期数的权利。
12、本申请书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银行所有。
上海信用卡分期还款计算方法
上海银行信用卡分期还款:上海银行信用卡消费之后的免息期是最短25天,最长56天。利息是按复利计算的,如果你刷6千使用分期付款(0利息0手续费的话)如果分12期每月还500块,6期每月还1000块,3期每月还2000块。
如果是0利息分期的,银行会收取你相应的手续费,具体你可以打客服电话962888,按1 普通话,再按1 个人客户,再按3 信用卡,最后按 0 转人工台询问。
上海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收费标准:
上海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可以自由选择还款期限:可供选择的期限有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分期付款的手续费为:每月收取分期付款金额的0.6%,除了手续费外没有利息等其他收费。
上海银行信用卡消费之后的免息期是最短25天,最长56天。利息是按复利计算的,如果你刷6千使用分期付款(0利息0手续费的话)如果分12期每月还500块,6期每月还1000块,3期每月还2000块。
如果是0利息分期的,银行会收取你相应的手续费,具体你可以打客服电话962888,按1 普通话,再按1 个人客户,再按3 信用卡,最后按 0 转人工台询问。
上海信用卡分期注意事项
1、上海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活动适用于上海银行信用卡(上海银行单位信用卡除外) 。
2、持卡人通过分期付款购买的产品,其商品价格将全额占用持卡人信用额度。申请分期付款的金额上限为持卡人可用额度。
3、持卡人分期付款申请被核准之后,上海银行按核准后的分期付款金额对持卡人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作相应冻结,并于每月扣款按持卡人的分期付款应还款额恢复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相应金额的信用额度。
4、持卡人每月应按信用卡账单指定的金额清偿当月分期付款款项。若持卡人被上海银行冻结账户、强制停卡、本人提前销卡、有效期满不再续卡或账务滞纳二个账期(含)以上经催收未还等之一任何情况,无须经上海银行通知,所有剩余未还分期付款债务将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分期付款债务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持卡人填写、签署和递交《上海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订购单》或通过指定电话申请订购分期产品,代表了订购人向上海银行发出了购买订购商品的申请,上海银行及商户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订购人的信贷审核和商品的送货工作(遇公共节假日自动顺延)。持卡人在填写、签署和递交《上海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订购单》后,不得无故取消该订购或中途更改,除经上海银行同意。如持卡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商户的送货电话通知,本申请自动失效。
6、持卡人分期付款订购申请核准后,商户将把持卡人所购买的商品运送至指定的收货地址。
为确保货物的正确发送及保障持卡人利益,持卡人本人应在签收前确认商品质量,并在签收时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持卡人本人在特约商户分期付款申请书和收货单上签字后即视为发送完成。
7、有关商品的买卖、商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等事宜均由商户提供,若持卡人与商户间就商品质量、送货、退货、换货及售后服务或其他相关事宜发生争议,持卡人与商户协商处理,订购人对商品内容有任何疑问,可直接与商户洽谈。上海银行仅提供付款服务,前述争议不影响上海银行对订购人所欠款项的追偿权。
8、上海银行将在持卡人提交订购单审核通过之日起,从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暂时冻结或扣减用于分期的额度,并于交易成功之日起分期恢复。
9、本条款未提及的其他事项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上海银行信用卡章程、上海银行与持卡人签定的领用合约的规定执行。上海银行保留最终核准信用卡分期付款金额和期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