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通过担保省钱又安全
二手房贷款究竟是否需要担保,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通过担保,可以有效地防范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的风险,确保房产及时过户给买方,卖方安全地拿到房款;另一种说法是不用找担保公司,可以省下800元担保费。笔者通过调查,认为第一种说法颇有道理。通过担保可以维护卖方的权益,保证卖方及时安全地拿到房款。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需要贷款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方式实现:一种方式是卖方先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买方名下,凭着已经是买方名字的产权证将卖方的土地证过户到买方名下,手房交易贷款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有资质的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在买卖双方交易过户时先为买方向银行贷款承担担保责任,
通过担保可以维护卖方的权益,保证卖方及时安全地拿到房款。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需要贷款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方式实现:一种方式是卖方先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买方名下,凭着已经是买方名字的产权证将卖方的土地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买方拿到土地证,再凭着已经在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买方向银行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才能发放贷款,这个过程快则半个多月,慢的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买方只支付了卖方 40%左右的购房款,却已经获得了房屋的全部权利证书;卖方已经失去了房产的所有权利,却要等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拿到全额房款,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不出意外还好,一旦发生意外,比如说买方的银行贷款未获批准、或在抵押登记尚未设立银行放款前因买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导致房产被司法查封或设立其他限制、或买方同不法中介及不法代理公司勾结利用房产牟利,都会导致银行不能放款,卖方不能拿到剩余的大部分房款,显然这对卖方是不公平也是不安全的,一般清醒理性的卖方是不会选择这种方式的。
二手房交易贷款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有资质的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在买卖双方交易过户时先为买方向银行贷款承担担保责任,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及时支付给卖方,卖方领走房款后,担保公司再为买方办理土地证过户和抵押登记等手续。在办理这些手续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如查封、冻结等风险都由担保公司来承担;另外,因为担保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就会控制所有后续手续的办理,保证了房产不被不法中介及不法代理公司利用。这样,就有效地避免了卖方不能及时拿到购房款的风险,也为买方节约了办理手续的时间。
不通过担保公司,买卖双方未必省钱
有一种说法是二手房贷款不用找担保公司,可以为买方省下近1000元的担保费。笔者通过了解发现事实并不是这样。
通常二手房的交易,买卖双方都是通过中介公司成交,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用。如果买方需要贷款,中介公司会把办理贷款的工作交给社会上的一些代理公司去做,这些代理公司通常都打着担保公司的名义。因为没有担保资质,不能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这些代理公司基本上都是采取的上面所说的第一种方式,即先办好买方的两证及抵押手续,银行再放款。代理公司会为其做的这些事情向买方收取包括担保费在内的费用,这些费用远不止担保公司收取的800元担保费,有的甚至向买方收取1500~1800元,而买方并不知道这些代理公司没有承担担保责任,还误以为交的是担保费。因为客户是中介公司介绍给代理公司的,代理公司收的这些钱有相当一部分给中介公司做了回扣。也就是说:卖方承担了延期拿到房款的风险,买方并没有节省费用反而是多交了费,最终获利的是中介公司和代理公司。
办理二手房贷款必须找有资质的担保公司
笔者通过以上的调查认为,二手房交易贷款通过担保公司,对买卖双方都是有利的,但必须是通过正规有资质的担保公司。
对于购房贷款的担保资质,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必须是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在建设部备案、有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实有资本、具备固定的服务场所以及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等条件,而我市符合以上条件的只有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一家,其他打着担保公司名义的代理公司其实并不具备担保资质。建议二手房的交易双方在选择担保公司时擦亮双眼,选择有资质的担保公司,以免多交了冤枉钱还不能保证安全及时地拿到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