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取消失信人是指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人和失信企业在经过一定期限的信用修复后,可以通过申请恢复信用等方式,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移除,即取消失信人的身份。
这项政策的实施主要是为了鼓励失信人积极履行义务,修复信用,树立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取消失信人政策也可以减轻失信人的惩罚后果,更好地促进其改正错误、回归社会。
需要注意,取消失信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已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是积极履行其他已经到期但未履行的义务;三是未发生其他失信行为。
然后在经过一定期限的信用修复后,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取消其失信人身份。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