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别人担保的期间,担保人是可以正常贷款买房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担保存续期间贷款,被担保人的贷款会作为债务算在担保人名下,也就是说,担保人申请贷款买房时,自身收入和资产水平除了要覆盖偿还房贷的月供之外,还需要覆盖担保债务的偿还。
之所以会有这个要求,是因为一旦被担保人出现信用或者其他问题不能偿还债务,那么就需要担保人来进行偿还,所以担保人在申请房贷时,被担保的债务也会被看做是自己需要偿还的债务。
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如果债务人、债权人、担保人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关系,或者债务关系双方互相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亦或是债务人存在用欺诈、胁迫等方式强制要求担保人进行担保,那么可以在担保执行的中途解除担保关系。
一般情况下,在担保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债务人的连带责任关系都是存在的,只有贷款合同里面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担保关系在到期后才会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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