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星海赢家养老年金介绍包括版本、投保年龄、缴费期限、最低保费、领取频率、领取年龄、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具体如下:
1.版本:终身版(计划一)、终身版(计划二);
2.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3.缴费期限:趸交或期交,即一次性缴费,或按照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
4.最低保费:趸交10万起;3年交、5年交、10年交,2万起;15年交、20年交、30年交,1万起;
5.领取频率:年领或月领;
6.领取年龄:男性可选60周岁、65周岁、70周岁;女性可选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
7.保险责任:
(1)养老年金: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平安生存,则保险公司可给付养老年金。若被保险人选择的是年领,则每次可给付基本保额;若被保险人选择的是月领,则每次可给付8.5%基本保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选择的是计划一,则可保证领取20年;若被保险人选择的是计划二,则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的,可保证领取15年,70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的,可保证领取12年;
(2)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领取日前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身故,则可赔保证领取金额-累计已领取的年金金额-;
8.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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