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从毕业后开始还,具体还款时间以贷款合同约定为准。
助学贷款的还款说明如下:
1、学生在读期间,不用还助学贷款。
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承担,借款学生只需要努力学习、完成学业即可,没有任何还款负担。
2、学生毕业后,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一般是从毕业当年的12月20日开始还。
毕业当年的12月20日是国家开发银行规定的首个还款日,申请了还本宽限期的,宽限期内只需逐年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需在每年12月20日前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最后一个还款日是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可通过支付宝账户进行还款,进入对应的支付宝小程序后,点击“在线还款”,输入贷款账户和身份证号,就能进行还款和查询。借款学生在每月20日前对自己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还款充值后,系统会在每个月21号至月底从账户中扣取对应的资金到国家开发银行用于还款。
3、学生毕业后,助学贷款其他承办银行规定的还款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比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均可以提供助学贷款,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毕业后,需要向学校和银行提交还款确认书,确认还本宽限期以及还款时间,因此助学贷款具体是毕业后的哪一天还,要以与银行的合同约定及确认时间为准。
4、大学毕业后攻读更高学位的,等更高学位毕业后再还助学贷款。
比如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第二学位,总之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用还助学贷款,而是从完全毕业后才开始还,具体还款时间以贷款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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