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明明已经下调了,但自己在偿还房贷时月还款额却并没有发生变化的话,很可能是以下几点原因导致的:
一、商贷不与基准利率相干
虽然人民银行下调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但客户办理的是商业贷款,不执行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利率是以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自然不受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下调的影响。
二、公积金贷款不与LPR挂钩
虽然LPR报价调低了,但客户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其执行的是央行贷款基准利率,自然不会随LPR报价的下调而下降。
三、办理的是二套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方面,人民银行只下调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若客户贷款购买的是二套房,自然不会有变化。
四、商贷未到重定价日
纵使LPR被调低,但商业贷款都有重定价周期,不会在LPR最新报价出来后立马调整,而是要等到重定价日(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才会开始按照最新LPR报价算上规定的基点数得出新利率,然后在下一周期执行新利率。在重定价日之前的时日,仍按原利率执行。
五、公积金贷款未到次年
虽然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及以下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但已办理房贷的客户一般都是要到次年的1月1日起才会开始执行新利率,今年仍然按原利率执行。
六、执行固定利率
客户是在2019年10月8日前贷款买的房,且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进行利率转换的时候并没有选择转为LPR浮动利率,而是选择了转为固定利率。如此一来,无论之后LPR如何调整变化,其房贷利率都将一直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保持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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