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并不可以随时提取出来,只有达到以下条件要求才能进行提取:
一、符合提取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家庭经济困难、享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因为重大疾病/事故致贫;
5、外地/进城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户口迁出本市;
8、出境定居;
9、离休、退休;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二、未超过提取金额和次数限制
1、购房
1)贷款买房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房总支出费用。
2)一次性付款买房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四次。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允许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3、租房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能高于年房租总额。
4、偿还房贷
1)月冲:每个月可以从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房贷当月应还款额对应的金额用以抵偿当月应还本息。
2)年冲:每年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应还本金。
5、补贴家用、治疗重大疾病
支持全额提取。
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职工就可以按照如下流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一步、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提取用途证明文件等材料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在柜台处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填完后确认信息无误再把表和携带的资料一并提交上去。
注意提取用途不同,要准备的证明文件也不同:
1、购房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和付款凭证。
3、大修自住住房: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工程预决算及付款凭证。
4、偿还房贷: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5、租房: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支付记录、家庭收入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7、享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8、户口迁出本市:户口迁移证明。
9、出境定居: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10、离休、退休: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第二步、审核
管理中心接受申请后会开始审核申请资料,然后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出具《提取通知书》,通知客户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第三步、放款
管理中心会将款项划拨至客户名下银行卡里(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放款到账,客户可以于第四个工作日前往银行网点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款项是否到账,届时凭《提取申请书》到银行办理支款手续即可)。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