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寿终身寿险领取规则是:
1.领取身故保险金,由身故受益人申领:
(1)若被保险人18岁前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2)若被保险人18岁后、缴费期满前身故,则可赔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的较大者;
(3)若被保险人18岁后、缴费期满后身故,则可赔现金价值、有效保额、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的最大者;
(4)给付比例为18岁至40岁为160%、41周岁至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
2.减保规则:
(1)保障期间,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单次减少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额,或者申请定期减少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额,经过保险公司同意后生效;
(2)若保单持有人申请减少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额,则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额和基本保额同比例 减少,保险公司按照减少后的有效保额承担理赔责任;
(3)减保比例=(1-减保后的有效保险金额÷减保前的有效保险金额);
(4)减保后,保险合同期交保费将按照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3.保单贷款规则:
(1)保障期间,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并经过保险公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
(2)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现金价值在扣除了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
(3)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若贷款本金和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单现金价值,则次日零时起,保障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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