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富富余3号两全保险分红型保的是:
1、身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期间开始日或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定时间内,如(180日内)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您已交的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期间开始日或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起一定时间内,如(180日内)后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满期保险金
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年度数给付满期金,合同效力终止。
3、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起一定时间内,如(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起一定时间内,如(180日内,含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决定是否给付“意外身故、意外全残保险金”。
4、交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搭乘合法商业运营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如(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照基本保额乘以身故或全残的交费年度数乘以3进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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