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偿还部分欠款并不能解除失信,大家需要注意:
1.因有还款能力却拒不偿还欠款的情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必须将应还欠款全部还清,即把应履行的义务履行完毕,届时人民法院才会在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不然义务一日不履行完,可能会一直留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
2.而若并非因欠款不还被列为失信人,那何时解除失信看纳入期限,和名下欠款关系不大。像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妨碍、抗拒执行;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而纳入失信名单,期限一般两年,届满后就会删除信息。
当然,大家也需要注意,像第二种情况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期限可能会延长一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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