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存续以下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一般来说,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对于(扣非)净利润为负值;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均需要披露。
对于基数较小的公司,在经过交易所豁免后,可以不用披露业绩预告。比如说出现以下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
1、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 0.05 元;
2、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 0.03 元。
投资者可以根据半年报来买卖个股,即当半年报预增,则进行买入操作,反之,进行卖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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