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首次上市标准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 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10%以上;
(二)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 5 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以上;
(三)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