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异地生育保险原则上是不能报销的,因为北京生育报销规定了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若不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则无法使用生育保险进行报销,而且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满足的一个条件就是需要在当地生育;此外,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发生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不符合北京市基本医保就医规定、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不予报销、因为治疗生育合并症的也不予报销等。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