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期满后30天内,带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含待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本、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农村户籍提供分娩补助单据和新农合参保享受情况证明等),到市人社局服务中心受理申领;
2)经办人员进行待遇初审、复核;
3)大额费用需要报审核审批人员签批;
4)审批后的待遇结算支付单移交市中心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将款项划拨到生育职工所在用人单位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发放给享受生育待遇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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