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人在境内非常住地期间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时,可通过平安的救援服务电话联系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救援服务机构,申请理赔。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救援服务申请书、保险单原件、救援服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费用(如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丧葬费用等)的有效收据、以及救援服务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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