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病史投保,即没有尽到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的义务,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
不过,如果隐瞒病史投保了10年后再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应担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因为我国保险法中有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承担理赔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且疾病足以影响核保结果,那么,保险公司仍可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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