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最新消息,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根据申请人以往的存储金额及年限决定,若申请人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是购买首套住房(自住),宁波公积金中心最高可以贷款的额度为六十万元,前提需要申请人已连续上缴住房公积金满两年。
若申请人是首次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或者第二套住房(改善型自住),则宁波公积金贷款中心最高可以贷款四十万元,前提是申请人已联系上缴宁波住房公积金满半年。
宁波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包括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其他资金、最近一年内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倍数(目前按12倍确定,可贷额度计算不足15万元的,保底贷款额度按15万元/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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