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财网 > 问答 > 精选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哪些用途?

张芳 2018-12-25 17:49:23

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按贷款方式可以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

据了解,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贷款人需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如果流动资金贷款被监管部门发现用于不适用范围,贷款可能被冻结,影响借款人以及企业的信用度。

广告
? x

精选贷款·正规持牌

贷款导航(精心挑选,正规持牌)
广告
? x

精选贷款·正规持牌

相关问题
个人信用不好买车能贷款吗?
网络贷款几十次都被拒绝了怎么办?
网上贷款一直不通过怎么办?
公司不开收入证明怎么办房贷?
征信不行但是着急用钱怎么办?
最新讨论
经营贷的风险都有些什么?
要选择网贷吗?
假如你中年失业,存款500万,你还会继续奋斗么?
自查信用报告次数多也有影响?
急用钱咋办呢!
首页 快讯 攻略 看品方法 研报 视频 工具 问答 超市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

安全联盟认证

复制成功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