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财网 > 问答 > 精选

生育保险流产报销条件

提问人:张芳     
我要入驻 我来回答
共1个顾问回答
首发回答

生育保险流产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一胎和符合条件的二胎;

3、在按规定设置的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流产;

4、提供报销必备的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生育保险流产报销的条件可能还有其他细则,报销人可向单位或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了解。

发布于 2018-12-13 14:36
广告
? x
广告
? x
更多保险问题
一对一保险咨询+方案定制
免费咨询
推荐顾问 查看更多
相关问题
鑫越人生终身寿险深度解析?
社保卡不能用怎么回事?
返还型重疾险有必要买吗?
平安重疾险保哪些病?
医保卡没钱了还可以报销吗?
最新笔记
对比:恒大人寿恒家保和太平福禄嘉倍
对比:三峡人寿达尔文二号和支付宝健康福
对比:恒大人寿恒家保和光大嘉多保
对比:泰康智赢人生和国寿鑫福临门
对比:太平福禄嘉倍和三峡达尔文二号
首页 快讯 攻略 看品方法 研报 视频 工具 问答 超市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

安全联盟认证

复制成功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