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3、申请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5、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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