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创业贷款的借款主体,为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妇女,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
2、经营项目具有可行性或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且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30%;
3、提供与介绍部门同级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若没有同级担保机构的,可申请由上级担保机构担保或提供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
4、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状况良好且具备一定的技能;
6、涉及贷款的经营行为已经开始并已经形成部分投入;
7、目前经营情况或合理预期的经营情况能够按期还清贷款,且这种还款能力不依赖他方融资,还款不影响自身经营;
8、银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妇女创业就业贷款,是指由城镇创业再就业妇女申请,县级或县级以上妇联组织推荐,经银行审查审批同意而发放的贷款,属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范畴,享受贴息政策,贷款用于解决创业就业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妇女创业贷款的借款主体,须为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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