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共同贷款人的要求如下: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与借款学生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2、年龄: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其他: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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