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理财讲究买者自负、卖者尽责。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属于代客理财,由此产生的理财亏损仅由投资者负责,机构不会担责。
非正常情况下,如果投资者进行了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投资,在这之前金融机构给予过相应的明确的风险警示后,是投资者仍然执意要求无视风险进行投资的,那么所产生的一切理财亏损也都由投资者自身负责。
如果投资者在不自知的情况下选取了超出其承受范围内的金融产品,而承销或代销该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平台没有及时的对投资者做出任何明显、明确的警示告知,致使投资者最后产生了理财亏损,这种情况下,承销或代销该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平台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这也是在维护投资者的投资知情权。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