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3年上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境内股票发行公司申请在上交所首次发行股票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通用发行条件;
规定详见:http://www.csrc.gov.cn/csrc/c106256/c1653996/content.shtml
2、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5、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关于以上的第4点,即境内股票发行公司的市值及财务指标的相关规定,要求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最近3年公司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另外,公司还需向上交所提交下列的相关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证明文件;
4、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要求出具的证明、声明及承诺;
7、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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