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五章关于社保基金投资的具体规定,可知投资限于在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范围内,这些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另外,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和一级市场上的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关于社保基金,它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主要以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财政拨入资金、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来筹集资金。它作为一个出于增强社会保障给付能力而采取投资方式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的基金活跃于市场。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