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虚假申报,也就是不以成交为交易目的,通过进行大量的委托申报并撤销等操作,用以引诱误导其他的投资者执行交易的行为,会被交易所重点监管;
2、对于通过大笔申报、密集申报等以明显偏离某支证券的最新成交价的价格来达成申报成交的,导致这期间该证券的交易价格出现明显上涨或者下跌的情况时,会被交易所重点监管;
3、同样的,通过大笔申报、密集申报等方式来维持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使证券交易量出于某种特定状态时,会被交易所重点监管;
4、对于单个账户,以及投资者自己实际控制的多个账户之间,或是有涉嫌的相关账户间进行大量或频繁的自买自卖操作的,会被交易所重点监管;
5、对于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自动交易指令来进行证券市场的程序化交易,影响到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会被交易所重点监管;
6、对于交易价格明显偏离了该证券的合理价值,涉嫌以证券交易来输送利益的,会被交易所重点监管;
7、对于利用相关证券或衍生品的交易来影响证券价格,或者利用证券交易来影响相关证券或衍生品的价格的行为,会被交易所重点监管;
8、对于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所会重点监控;
9、对于证券买卖的时间、数量、方式等受到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确立的相关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时,会被交易所重点监管;
10、对于交易量明显异常以及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证券,会被交易所重点监管;
11、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为需要重点监管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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