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不能不交,生育保险属于职工社保的一个保障险种,按照我国社保法的相应管理条例,用人单位需要在自己的职工入职30天内为其进行社保的参保和缴纳,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生育保险,所以一定要进行缴费。
女性参保人在生育期间可以使用生育保险基金进行生产费用的报销,另外还可以提交相应的材料申请生育津贴,作为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天数。男性参保人也可以为自己的未就业配偶申请生育补贴。
生育保险的设立,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待遇,促进妇女能够公平就业,同时也是为了能够分担企业在职工产假期间的一定负担。
南昌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和材料?
一、领取条件
1、结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3、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合并实施前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限)且进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4、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或中断医疗保险关系3个月以内(含3个月)足额补缴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中断医疗保险关系3个月以上足额补缴的,30日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续保当月起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中断或欠缴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申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电子身份证;
2、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
4、单位对公账户信息(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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