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技能补贴实际上是我国政府部门为了让失业保险发挥更好的防失业功能而做出的一个制度创新,如果该企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参缴失业保险满足了一定的时间要求,并且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等与自己的岗位有关系的资质证明,就可以进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该补贴所涉及资金是由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发放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制度的建设是为了促进企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能够提升自己的技能,提高自己的就稳定性,尽可能避免失业的可能性。
长沙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2、取得初级(五级) 、中级(四级) 、高级(三级)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申领材料
在职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长沙市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内页第二、三页);
4.社保卡(无社保卡的提交长沙银行卡原件)正反面;
5.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成绩截图的清晰电子照片。
三、补贴标准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2、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10%执行,紧缺职业(工种)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 (工种) 为准。
3、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自然年度内可享受不超过3次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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