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内责任(自付一+自付二):可报销医保内住院自付的医疗费用,但必须是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部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能获得报销。免赔额和当年北京市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一致,扣除免赔额后,健康人群可报销80%,特定既往症人群可报销40%,保额100万;
2.医保外责任(自费):可报销医保外必须且合理的住院自费的医疗费用,但必须是在医保定点二级(含)及以上医院普通住院部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能获得报销。扣除免赔额1.5万(特定既往症人群免赔额2万)后,健康人群可报销70%,特定既往症人群可报销35%,保额100万(单一药品每年报销上限为30万,单一植体或耗材,每年报销上限为10万);
3.40种国内特药:可保经过指定医疗机构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指定医疗机构门诊或药店购买的特定药品,健康人群可报销60%,特定既往症人群可报销30%,保额50万;
4.60种海外特药:可保在海南博鳌乐城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开具的特定药品,健康人群可报销60%,特定既往症人群可报销30%,保额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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