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所缴纳的医保也属于城乡居民医保,主要是拥有城镇户口但是没有参缴职工医保的人员所缴纳的医保,相应的医保费用比职工医保的费用少,也没有缴纳年限和缴纳连续性的要求,只不过报销比例和相应的医保待遇会比职工医保要少,从基层医疗机构到较高等级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是有所降低的,另外在就医的时候需要先从社区医院开始,符合转院规定了才可以上大医院进行治疗。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
1、长沙市户籍农村居民;
2、城镇非从业居民;取得长沙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3、在长沙市高校就读的大学生;
4、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5、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
村卫生院报销比例7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60%,大学生参保人在院校医院或者医务室门诊就医报销70%,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2、住院报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一级或者不设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65%;省部属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0%,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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