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播放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一定要披露吗?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一定要披露吗?

陈羡君 2019-11-06 09:25:5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披露时间为:在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后的2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时在股权激励过程中定期报告其实施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报告期内激励对象的范围。 

2、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3、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4、报告期内权益价格、权益数量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 调整后的最新权益价格与权益数量。 

5、因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6、报告期内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及原因。

7、其它规定。

广告
?x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课程
掌握基本面选股&技术面择时技巧
穿越牛熊,完成一名韭菜的成长之路
课程价格:0元
立即抢
广告
?x
广告
?x
广告
?x
查看更多
  • 微信好友

  • 朋友圈

  • 新浪微博

  • QQ空间

取消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

安全联盟认证

复制成功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