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意外伤害津贴等方面。具体如下: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通常会赔付100%保额;
2、意外伤残: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将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或《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及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通常会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
4、意外住院津贴: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每日津贴金额和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累计赔付天数通常有上限。
5、特定情况的额外保障:如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的意外伤害、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等,根据不同的投保方案,可能包含额外的保障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条件可能会因保险合同的条款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购买平安团体意外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条件。同时,平安保险公司不承担因故意行为、违法行为、战争、核事故等免责条款中列明的情形导致的身故或伤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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