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的犹豫期一般是10-20天,具体的天数会在保险合同中详细标明,大家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以免之后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和损失。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的10-20天内,如果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以将合同退还给保险公司并申请撤销,在此期间内,保险公司会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销合同并退还收取的全部保费,有些保险公司会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消费者所缴纳的全部保险费,这个10-20天的期限就是通常所说的犹豫期,犹豫期又叫冷静期,犹豫期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假设消费者在犹豫期内进行退保,那么是可以拿回已经缴纳的全部保费,如果有纸质档的保单,那么就还需要额外扣除10元的工本费,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
2.收到保险保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3.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总而言之,人寿保险的犹豫期天数是由具体的产品来决定的,通常是10-20天,注意长期人寿保险犹豫期最低不低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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