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如意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包括了
一、投保范围
1、年龄在30日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并劳动,具备基本缴付保险费能力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所在单位或其认可的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各保险期满日,且缴清本合同所列的各项保险费时,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二、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2、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生效满5年后,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期,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3、分红:根据本公司每年的经营状况,被保险人可获得年度分红。
三、保险期限及交费方式
1、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合同期满为5年。
2、投保人可以选择一次性缴清或分期缴清保险费。若选择分期缴清,需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分期缴费方式及缴费期限。
四、责任免除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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