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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重疾险保险条款?

​康宁重疾险保险条款?

陈蓉 2024-01-29 17:51:48

康宁重疾险保险条款分为保障内容、免责条款,以下面产品为例:

一、康宁终身至尊版

保障内容:

(1)重疾保障:80种重疾,分2组,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100%基本保额,其中第一组3种重疾(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后遗症)最多可赔2次;

(2)轻症保障:30种轻症,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20%基本保额;

(3)身故/全残:赔付100%基本保额;

(4)被保人豁免: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可选轻症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免责条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二、康宁少儿重疾险

保障内容:

(1)重疾保障:80种重疾,赔付100%基本保额;

(2)轻症保障:30种轻症,赔付20%基本保额;

(3)特定疾病:15种少儿特定疾病,赔付100%保额;

(4)满期生存金:未发生重疾理赔,期满仍生存,返还150%所交保费;

(5)身故保障: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50%所交保费;

(6)被保人豁免(可选):轻症、少儿疾病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免责条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不包括严重肾髓质囊性病、肝豆状核变性(Wilson 病)、脊髓小脑变性症和中度肌营养不良症),先天性畸形(不包括艾森门格综合征)、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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