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汇赢年金保险详解包括投保年龄、保障期限、缴费期限、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具体如下:
1.投保年龄:0-65周岁。
2.保障期限:保至105周岁。
3.缴费期限: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4.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为止,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都平安生存,则可给付30%基本保额;
(2)特别保险金: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间届满日后首个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都平安生存,则可给付6%年交保费。此外,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在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平安生存,则可给付30%基本保额;
(3)祝寿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59周岁(含),且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70周岁、80周岁后首个保险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平安生存,则每次可给付基本保额。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大于59周岁(不含),且被保险人在70周岁和80周岁后首个保险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平安生存,则每次可给付基本保额;
(4)身故保险金:可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5)投保人豁免保费:投保人因为意外而导致身故或高残,则剩余保费可无需再继续缴纳,但是保障仍旧有效。
5.免责条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在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