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2024开门红产品包括御享财富3.0年金险、金越尊享23终身寿险等,具体介绍如下:
1、平安御享财富3.0年金险
(1)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5周岁;
(2)犹豫期:20天;
(3)保险期间:8年;
(4)交费期间:3年交、5年交;
(5)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第7个保单周年日(含第7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交费期间为3年的,给付60%的年交保险费,交费期间为5年的,给付100%的年交保险费;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
(6)其他权益:保单贷款。
2、平安金越尊享23终身寿险
(1)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5周岁;
(2)犹豫期:20天;
(3)保险期间:终身;
(4)交费期间: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5)保额增长比例:3.0%;
(6)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为一人的:
若于18周岁前(不含18周岁)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若于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身故且身故时交费期间未届满,给付已交保费×对应比例与现金价值两者较大值;若于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身故且身故时交费期间已届满,给付已交保费×对应比例、现金价值、当年度保额三者的较大值。
被保险人为两人的:
若一人先身故,另一人后身故,则若后身故的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后身故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若后身故的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身故且交费期间未届满的,给付已交保费×对应比例与现金价值两者较大值给后身故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若后身故的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身故且交费期间已届满的,给付已交保费×对应比例、现金价值、当年度保额三者的较大值给后身故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
若两人同时身故或无法确定身故的先后顺序,则若均在18周岁前身故,或均在18周岁后身故,各给付50%的身故保险金;若一人在18周岁前身故,一个在18周岁后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50%身故保险金的较小者给先身故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再给付剩余的身故保险金给后身故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
(7)其他权益:保单贷款、自动垫交、减额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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