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还能申请贷款,但是只能在继续接受教育的情况下办理贷款。也就是大四毕业当年考上了研究生,则可以继续对已办理的助学贷款进行续贷,需要注意办理方法、贷款时间、贷款金额、贷款还款等事项,具体如下:
一、办理方法
大四被录取研究生后要做好信息变更,然后才能进行续贷。
1、信息变更
即做好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如果是高校助学贷款,需要借款学生前往高校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如果是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学生或者共借人任一方前往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但不管是哪种贷款,都必须在毕业当年7月31日之前完成信息变更。
2、进行续贷
借款学生完成信息变更后,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确认借款学生和共借人信息后,填写续贷声明,对自己上一个学年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以及思想进步情况进行总结,由高校老师审核后,再提交续贷申请等待审核。
二、贷款时间
高校助学贷款续贷是在开学后办理的,一般从每年的9月1日开始;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在开学前办理的,一般时间在7月下旬或8月上旬左右。助学贷款续贷后,借款学生要在10月10日前把拿到的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录入系统。
三、贷款金额
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和借款学生的学历直接挂钩,借款学生考上研究生后学历上升了一个档次,贷款额度也提高了,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四、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大四毕业后考上研究生不需要对之前办理的助学贷款进行还款,并且在研究生期间还是由政府继续贴息,但是借款学生得完成本科毕业确认,需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找到毕业确认申请后提交,等待高校老师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学生才能进行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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