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申请助学贷款,大二要进行续贷的话,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操作即可。
具体的手续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出续贷申请
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里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续贷声明(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第二步、选择签订方式
续贷合同的签订方式有网上签订合同和现场签订合同两种,借款学生按需进行选择即可。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1、网签
同意远程续贷协议,然后进行电子签名授权,在完成身份验证后,系统会发送回执验证码给预留手机号码。
2、面签
在约定时间内前往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找工作人员签订续贷合同,然后资助中心会开具合同回执单。
第四步、提交回执信息
开学后将回执验证码或者合同回执单交给学校资助中心的相关负责老师,届时学校自会录入信息,借款学生只要等待贷款审批即可。
第五步、发放贷款资金
承办银行将会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学生的个人账户里,然后再由系统划转至学校的学费账户当中。
提醒:
若学校扣除学费、住宿费后助学贷款资金还有剩余,系统就会将剩下的款项原路返还给学生,学生可以将该笔钱充当生活费使用。
注意:
1、助学贷款续贷时间
助学贷款一年一申请,续贷时间一般是在7月至9月份,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务必要及时申请续贷。不然一旦错过了申请时间,当年就无法再申请了,只能等明年再进行续贷。
2、助学贷款续贷金额
若借款学生是本专科生或预科生,则每人每学年最高可贷金额为12000;若借款学生是研究生,则每人每学年最高可贷金额为16000。同时贷款金额必须是1000到12000/16000之间的整数。
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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