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利息毕业后12月20日开始还,或者毕业后按合同约定还款日还款。
具体来看:
1、毕业后12月20日开始还
这是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规定的偿还时间。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承担,而学生毕业后,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助学贷款利息将由借款学生自行全额承担,还款日是每年的12月20日,还款渠道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者支付宝“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
举个例子:若某借款学生2023年6月份毕业,那么助学贷款利息从2023年12月20日开始还,还的是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的利息,此后每年的12月20日,偿还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2月20日的利息。
2、毕业后按合同约定还款日还款
有些人申请的助学贷款,可能不是国家开发银行的,而是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承办的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还款时间要以与银行约定的为准。
借款学生在毕业时,一般要向学校和银行提交【还款确认书】,确认还款时间、还款金额,并承诺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总之助学贷款利息肯定是毕业后才开始还,具体还款时间可咨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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