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是基金分红的两种方式。现金分红就是向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再投就是把投资者本来要分得的现金直接购买该基金份额发放给投资者。
基金分红本身是个中性事件,基金分红不是额外发放的收益,而是此前基金净值上涨后的收益。在基金分红之后,会进行除权操作,使投资者总资产不变。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在分红之后基金净值都会作出相应的下调。
例如,投资者持有某一基金10000份,当基金净值为1.5元时,
基金公司进行每10份派发现金5元的分红操作,则在分红之后,基金净值相应地下调到1元。原来基金总资产10000*1.5=15000元,分红后,获得现金5000元,基金净值10000*1=10000元,总资产没有改变。
如果选择红利再投的方式,每10份派发2份的方式分红,则在分红之后,投资者的持有份额为12000份,其基金净值相应的调整为1.25元,与1.5元相比,其净值下降了0.25元,总资产:12000*1.25=15000元,所以虽然基金份额增加,但总资产没有改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并且基金红利再投部分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如果该只基金购买某只股票,该股票有分红派息,则现金分红部分会扣除所得税。这个所得税不需要投资者额外支付,而是在基金资产中扣除。
基金分红必须满足: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能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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