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了,很可能是以下几点原因导致的:
一、不符合提取条件
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才行:
1、购房、自建、翻建、大修
1)购房:商品房、再交易自住住房、公有住房、本单位集资房、拆迁安置住房、拍卖住房、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等均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
2)自建: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
3)翻建:指住房需要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
4)大修: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2、无房户支付房租费用
当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一般在5%至20%之间)的房租费用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出来使用;有部分城市可能不设超出比例,只要证实本人无房户的身份就能直接提取。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分为月冲和年冲两种方式,最早可从房贷还款次月开始(还款首月一般都需要借款人用自有资金偿还)。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缴存职工因加装电梯需个人承担费用的,可以申请提取房屋所有权人本人、配偶以及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注意既有住宅一般是指具有合法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自建房、别墅加装电梯不属于可提取范围)。
5、家庭经济困难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家庭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
2)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3)遭遇不可预见的事故或者灾难。
6、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外地/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提取。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就可申请提取。
8、户口迁出
一般是指户籍迁出本省行政区域。
9、出境定居
境外包括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
10、离休、退休
1)离休是指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后实行离职休养。
2)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干部、工人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11、在职期间被判刑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被判处死刑;
2)被判处无期徒刑;
3)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由缴存人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领取,若无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则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会被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纳入增值收益。
二、超过提取金额或次数限制
注意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不同,相关金额和次数选择也会有所不同:
1、购买自住住房
1)购房并使用房贷
支持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
支持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四次。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支持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3、租赁自住住房
支持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年房租总额。
4、偿还房贷本息
1)月冲
支持每月提取与当月房贷应还款额相对应的金额用以抵偿当月应还本息。
2)年冲
支持每年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应还本金。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1)支持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书后1年内提取一次。
2)产权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用于支付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部分城市可能要求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五百)。
6、家庭经济困难
支持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除上述六种情形,其余情形均支持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误
1、本人办理
提供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
2、单位经办人办理
提供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
3、委托他人办理
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及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
注意住房公积金提取用途不同,需要准备的相关证明文件也会不一样:
1、购房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
2)购买二手住房
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2、自建/翻建/大修
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建房、翻建、大修批准文件、费用发票。
3、租房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家庭收入证明。
4、还房贷
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5、加装电梯
提供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出资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本人Ⅰ类银行存折或卡。
注意:
1)产权人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2)既有住宅权利人存在多人,还应提供关系证明。
6、家庭经济困难
1)纳入低保或特助范围
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治疗重大疾病
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药费支出及住院费用清单。
3)因灾难或事故造成家庭损失
提供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意见书、财产损失认定报告。
7、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提供非本市户籍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8、丧失劳动能力
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失业证明。
9、户口迁出
提供户籍迁移证明。
10、离休、退休
提供本人离休/退休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1、在职期间被判刑
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1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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