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断缴后可以取出来,即使账户因此被封存,也只是暂时办理不了贷款,提取业务并不受影响。满足以下几点要求即可申请提取:
一、符合提取情形
1、购房、自建、翻建、大修
1)购房支持商品房、再交易自住住房、公有住房、本单位集资房、拆迁安置住房、拍卖住房、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等。
2)自建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
3)翻建是指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4)大修不等于装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住房。
2、无房户付房租
当无房户支付的房租费用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一般在5%至20%之间)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出来使用(部分城市不设超出比例,只要是无房户的身份就可直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公积金对冲还贷有两种方式,分别是月冲和年冲。
2、公积金对冲还贷最早从还款次月开始(还款首月需借款人用自有资金偿还)。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之后提取产权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5、家庭经济困难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家庭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
2)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3)遭遇不可预见的灾害或事故。
6、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外地/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8、户口迁出
一般指户籍迁移出本省行政区域。
9、出境定居
一般指去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定居。
10、离休、退休
1)离休是指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后实行离职休养。
2)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11、在职期间被判刑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判处死刑;
2)判处无期徒刑;
3)判处有期徒刑,刑满时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由缴存人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若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则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会被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纳入增值收益。
二、提取金额和次数未超限
1、购房一次性付款
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一年最多提取四次住房公积金。
2、购房并使用房贷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3、自建、翻建、大修
支持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无房户付房租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年房租总额。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月冲:每月可以提取当月房贷应还款额对应的金额以抵偿应还本息。
2)年冲:每年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应还本金。
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可在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因加装电梯个人实际出资的费用(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7、家庭经济困难
支持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注意:
除上述七种情形以外,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进行销户提取。
达到上述条件的缴存人可以按照如下手续流程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第一步、提出申请
由缴存人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或被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申请提取。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身份证原件、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
2、单位经办人办理还需提供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3、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
注意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不同,需要准备的相关证明文件也会有所不同:
1、购房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
2)购买二手房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2、自建、翻建
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费用发票。
3、大修
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4、租房
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家庭收入证明。
4、还房贷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职工或配偶增设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6、家庭经济困难
1)享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治疗重大疾病:疾病诊断证明、药费支出及住院费用清单。
3)因不可预见的灾难或事故受损: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意见书、财产损失认定报告。
7、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非本市户籍证明。
8、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失业证明。
9、户口迁出
户籍迁移证明。
10、出境定居
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11、离休、退休
本人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2、在职期间被判刑
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第二步、管理中心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三步、放款、支取
对于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款项存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当中,届时按规定到受托银行办理支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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