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由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需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目前,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指定为一个,也可以指定为多个。指定为多个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需要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那么都将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指定为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指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时,最好确定受益人不会危及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不会为了获得保险金,而故意危害被保险人。此外,指定受益人时最好还要考虑清楚哪些人会因为被保险人的死亡,而造成生活困难。例如,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子女等都是适合指定为受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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